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关于终止与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我院已与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终止合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0年9月,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我院签订《航空职业教育联合培养协议》。2021年开始,校企合作航空职业教育服务项目停止招生,2023年8月,该协议到期,双方解除合作关系。
2018年3月,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我院签订《合作共建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协议书》,租赁我院场地开展航空服务培训项目。2025年2月,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双方签订的《合作共建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协议书》自2024年12月31日起正式终止。合作终止后,双方原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同步终止。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此前发布的招生信息、承诺等均不再代表我院立场。
自合作终止之日起,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得再以我院名义开展任何招生宣传、咨询或录取活动,其行为与我院无关。
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我们郑重提醒公众,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招生信息,我院所有招生信息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https://zs.stcnchu.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及校内公告等正规渠道发布,请学生及家长认准官方信息来源,谨防误导。避免权益受损。如发现冒用我院名义的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我院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2025年3月18日